【大學部】
系訂畢業總學分數不得低於128學分。最低畢業學分包括:
1.校定共同必修科目16學分
2.含系定專業必修與專業選修共計100學分
3.通識課程橫跨五大領域共12學分
【研究所】
1.碩士班研究生至少須修滿36學分,含專業課程24學分、專題實驗2學分、專題討論4學分,以及論文課程6學分。
2.博士班研究生的畢業學分為 34 學分,含專業科目18學分,專題討論4學分,以及論文課程至少12學分,且畢業前須通過英文檢定門檻或選修高等英文課程。博三上學期結束前必須通過學科考試。
3.碩士在職專班至少須修滿 36 學分,包含專業課程18學分、專題實驗4學分、實驗研究法6學分、專題討論4學分,以及論文4學分。